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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标准》编撰人员
主编:梁东明、宋士民、李卫平
主审:郑殿祥、刘守义
编辑:文道泰、戴德生
《标准》撰稿人员
第一章 城镇街路、公园、绿地风景区卫生管理标准 姜宝林(省建设厅)
第二章 单位卫生管理标准 崔家昌(省卫生监督所)
第三章 城镇居住区和住户卫生管理标准 崔家昌(省卫生监督所)
第四章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标准 崔家昌(省卫生监督所)
第五章 除四害管理标准 王树成(省疾控中心)
第六章 健康教育管理标准 张麓曾(省卫生健教所)
第七章 集贸市场与摊点卫生管理标准 刘军伟(省卫生监督所)
第八章 食品生产单位卫生管理标准 季丽娜(省卫生监督所)
第九章 餐饮业卫生管理标准 季丽娜(省卫生监督所)
第十章 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港口客运站卫生管理标准 赵炳卓(沈铁爱卫办)
第十一章 公共交通工具卫生管理标准 赵炳卓(沈铁爱卫办)
第十二章 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卫生管理标准 陶 毅(省卫生监督所)
第十三章 托幼园所和学前班卫生管理标准 宇广华(省疾控中心)
第十四章 中、小学校卫生管理标准 宇广华(省疾控中心)
第十五章 医疗院所卫生管理标准 戴德生(省疾控中心)
第十六章 农村改水与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纪忠义(省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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