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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明电
辽卫传〔2003〕2号
关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文明办:
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落实,中央文明办和国家卫生部决定,将2003年1月13—19日确定为“社区卫生服务周”。服务周期间,中央文明办和国家卫生部将到辽宁省视察服务周活动开展情况。为此,省文明办、省卫生厅就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周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服务周”目的
通过集中开展系列活动,向广大社区居民宣传科学、实用的卫生健康知识,拉近社区卫生服务村机构和社区居民对健康认识上的距离,提高广大居民的自我保健和自我防病的能力。通过集中宣传教育,使社会进一步了解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性,把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规划,为促进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提高广大居民的健康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服务周”主题
社区卫生服务周活动的主题是:“服务到社区,健康进家庭”。通过“服务周”,使社会和卫生服务机构进一步了解居民健康需求,促进居民健康意识的增强;使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更加重视和深刻理解社区卫生服务的内涵,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服务周”时间
2003年1月13——19日
四、“服务周”形式
各市可根据实际自行选择以下形式开展活动:
1、结合“卫生进社区”活动,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和社区群众积极参与健康教育活动,并开展卫生科普知识培训、咨询、竞赛等活动。
2、组织辖区内三级医院到社区巡回医疗,支持、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居民提供适宜的健康咨询、健康检查等义诊服务。
3、结合2003年春节前走访慰问活动,请有关领导慰问社区卫生服务受益居民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人员。
4、为贫困居民提供送医、送药、送知识服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进行卫生知识宣讲。
5、召开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座谈会、研讨会,沟通信息、交流经验,深入了解居民对健康的需求,组建、扩大社区居民健康医疗自愿者队伍。
6、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利用多种形式宣传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几点要求
l、各地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各市卫生局要与市文明办密切配合,并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好本次活动。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形式多样,注重实效,把活动搞得丰富多彩,有声有色。
3、注重发挥辖区内大中型医疗卫生机构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现有健康教育工作条件,集中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4、充分发动群众,吸引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努力扩大本次动的受益面。
5、加强宣传,及时报道,形成声势,营造氛围,扩大本次活动在社会上的影响。
6、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情况。各市在2003年1月25日前将本次活动的情况和“卫生进社区”活动总结(包括文字、音像资料)分别报省卫生厅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和省文明办活动指导处。
联系人;张玺春 联系电话:024-23388016
联系人:葛 巍 联系电话:024-23128467
辽宁省卫生厅 辽宁省文明办
二○○三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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