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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 宁  省  卫  生  厅

                       文件
   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辽爱卫办字[2006] 228号


 

关于印发《辽宁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2006-2010)》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爱卫办:

  现将《辽宁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2006-2010)》(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卫生 宣传 方案 通知

抄送:全国爱卫会,妇社司,健康教育所。

辽宁省卫生厅办公室             2006年5月10日 印发

      辽宁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2006-2010年)

  为了适应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提高人口健康素质的客观要求,推进我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科学和规范地开展,依据卫生部《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

  “十五”期间,我省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领导,紧密围绕卫生工作中心任务,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相约健康社区行、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及重点人群卫生保健等,增加经费投入,加强专业机构建设,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据“十五”末期的2005年统计,全省健康教育业务经费达654.74万元,是“九五”末期2000年的3.18倍。仍有7个市设有独立健康教育所,其它市疾控中心的健康教育科(所)力量也不断增强,100个县(市、区)级疾控中心都设有健康教育科,全省共有健康教育专业人员482人。其中高级职称为38人,中级为209人。比2000年分别增长了28.9%、55.98%。

  “十五”期间,我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继续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完成了《中国农村健康教育现状与对策研究》、《农村卫生科普需求形式研究》、《农村妇女抑郁症健康教育干预课题》、《校外青少年艾滋病脆弱性与易感性研究》等了8项卫生部、科技部、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课题。执行了卫生部/联合国儿基会碘缺乏病控制干预及预防艾滋病健康促进活动项目,中国/WHO社区健康促进项目,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区建设试点项目,建成“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县(市、区)九个,其中省级7个,国家级2个。

  “十五”期间,我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体及城乡各级医疗卫生人员、社区志愿者等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的人际传播功能,利用“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相约健康社区行”等载体,广泛普及环境、饮水、营养、传染病、慢性病预防等基本卫生知识。据抽样调查,我省城市人群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达70.24%,比“九五”期间提高了14.9%。基本卫生行为形成率达68%,比“九五”期间提高了29%。农村人群应知应会健康知识知晓率达73.79%.,比“九五”期间提高了25%。基本卫生形成率达60.47%,比“九五”期间提高了20.9%。

  但是,目前我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发展仍不平衡,城乡之间差异较大。特别是在贫困、边远农村,农民自我保健意识淡薄,健康知识水平低下,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还时有发生。部分市、县健康教育业务经费投入不足,专业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和工作网络不健全。这些问题和困难制约着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事业的发展,急需尽快解决。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更加关注身心健康、社会适应和生活质量。许多老的传染病如结核病、流行性出血热等还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艾滋病、SARS、高致病性禽流感等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心脑血管病、癌症、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导致疾病负担加重;精神疾病患病率和意外伤害增加;烟草危害日趋严重。

  二、总目标

  建立和完善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体系,紧密围绕东北振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保护人民健康的大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倡导健康的公共政策和支持性环境,以城乡社区为基础,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增强人们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营造有益健康的环境,促进全民健康素质的提高。

  三、主要工作任务和具体目标

(一)建立和完善各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

  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建立政府负责、部门管理、社会动员、群众参与、法律保障、政策支持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纳入管理目标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督考核。

  加强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人员能力建设。至2010年,全省县及县以上的健康教育机构要配置具有社会动员、传播与教育、计划设计、实施、监督评价等基本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设备。

  进一步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至2010年,城市社区、乡村、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有直接面向公众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服务设施和网络。

完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信息网络系统。至2010年,省、市健康教育机构建立各自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网站及信息数据库、专家库、传播材料库。

  保证经费投入。各级卫生部门要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健康教育业务经费投入在保证当地人均0.10元/年的基础上,持续增长,到2010年达到当年卫生事业经费的5%。

  (二)做好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重点做好艾滋病、肺结核、乙肝、流行性出血热等重大传染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普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预案和实施计划,对公众进行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知识的宣传和行为干预,增强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三)开展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积极推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

  深入开展“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总结推广“行动”示范县(市、区)经验。力争在2010年,全省50%的县(市、区)达到省级以上“行动”示范县(市、区)标准。

  联合社会力量,集纳社会资源,利用多种途径为农民提供健康知识和健康服务。开展农村流动人口和乡镇企业工人就业前的健康知识培训。

  大力普及农村改水、改厕知识技能,改善农村饮水和环境卫生状况,促进农村文明村镇建设。

  至2010年,全省农村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75%,与核心信息相关的行为形成率达到65%。

  (四)深入开展城市社区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积极推进全省创建“健康街道”活动,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肿瘤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针对本地区影响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开展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综合干预活动。

  开展创建全国(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省级)卫生城镇活动,为创建世界卫生组织倡导的健康城市奠定基础。至2010年,城市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0%和70%。

  (五)开展各种场所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全省城乡各类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重点做好心理健康、控制吸烟、环境保护、远离毒品、预防艾滋病、意外伤害等健康教育工作,并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

  至2010年,中、小学生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城市、农村分别达到90%、80%;中、小学生基本健康行为形成率城市、农村分别达到70%、60%。

  2、医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护理服务,向患者及亲属提供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服务。至2010年,患者及亲属相关疾病自我保健知识知晓率达到80%。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纳入卫生技术人员医学继续教育内容,大力推广创建健康促进医院。

  3、工矿企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工矿企业管理者和各种作业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与健康培训,倡导有益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和控制职业伤害、职业病及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生。新职工、女工、接毒接尘工人岗前、岗位安全与健康培训率达到100%;至2010年,大型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90%以上;相关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

  4、公共场所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监督和指导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知识培训、复训,考试合格上岗。

  对从业人员开展有关防治性病和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至2010年,知识知晓率城市、农村分别达到100%、90%。

  按照《科普法》,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对所辖范围内服务对象开展科普宣传。公共场所禁烟、安全标志明显,消防通道畅通,应急措施健全,营造健康环境。

  5、妇女和老年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开展多种形式的妇幼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知识,增强妇女及儿童的身体素质。至2010年,妇幼保健知识普及率城市达100%,农村达到80%以上。

  适应老龄化社会健康需求,加强城乡老年人群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开展老年保健、老年病防治与康复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提供老年人人群健康水平和社会质量。

  (六)控制烟草危害与成瘾行为

  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运行良好的控烟工作体系。

  普及烟草危害相关知识,开展吸烟行为干预,降低吸烟率。

  广泛动员和鼓励社会各部门、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烟草危害控制工作,营造全社会支持控烟的大环境。到2010年,基本建立并完善各级民间控烟组织网络。

  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各类公共场所有明显的控烟标志、有管理人员。

  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无烟家庭活动。到2010年,90%的中小学校,90%的医院成为无烟场所。到2010年,无烟草广告城市占市级以上城市总数的40%。

  在城乡广泛开展预防吸毒、酗酒等成瘾行为的健康教育。

  四、策略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实施方案

  各级卫生部门要明确职责,制定具体措施,把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纳入当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认真落实《纲要》中的各项任务。

  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建立政府投入与多方筹资相结合经费保障机制。

  (二)统筹协调,以点带面,动员社会参与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公共政策,加强多部门协调,发挥各级健康教育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及大众媒体的作用,抓好城乡各类试点,以点带面,动员社会参与,构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社会网络,营造健康的支持性环境。

  (三)建设队伍,培养人才,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明确工作职责,发挥其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作用。

  制定鼓励性政策,吸纳优秀公共卫生等专业人才充实各级健康教育队伍,加强对在职人员的培训,运用新理论、新成果指导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实践,促进学科发展。

  对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培训,提高各级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业务能力。

  发挥各级健康教育协会、医学会、控烟协会及各类卫生协会作用,组建健康教育讲师团。鼓励各级医疗机构中有一定传播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的医务人员,加入健康教育讲师团。

  动员社区干部、离退休医务人员、社区卫生人员等组成健康教育志愿者队伍,开展社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倡导工商企业、政府机关、行业协会共同创造健康促进环境。

  建立健全省、市健康教育信息网络,规范健康信息发布制度,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收集、交流国内外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信息。

  五、督导与评价

  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据实施方案每年进行一次督导考核。

  各级健康教育机构要遵照科学化、规范化的原则,认真做好相关的专题调查研究、数据统计分析、资料档案整理、阶段工作总结等工作,对实施方案做出科学评价。

  省卫生行政部门将依据实施方案进行督导考核,对各地在实施方案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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